舞臺劇場是一個人員密集性場所,舞臺設計中安全問題是重中之重。舞臺吊桿、舞臺機械、升降機設計中安全性考慮。根據GZ有關規定,為了防備由于升降機粉碎或駕駛人員把持不當而發生事故。升降機都應裝以下必要的保險裝配,以使升降機的轎廂及時停止上升或下降。
1.剎車。控制升降機曳引機器部分起動遏制的制動器
2.限位開關。限止轎廂開到高位置或低位置不能擔當運轉的裝配;如限位開關節制。
3.越程開關。轎廂行駛到高位置或低位置時,轎廂就會擔當上升或下降。舞臺設備為了防備轎廂沖頂或沉底,應拆卸能切斷電源和不能自動復位的越程開關,并裝在機房內,而不能裝在井道內;應裝設具有領受舉動機構能量并減少沖擊的緩沖器。
4.緩沖器。為了增添轎廂沖頂或沉底的能量。緩沖器與轎廂觸碰處拆卸橡皮或海綿,以增添其沖擊能量;繩槽打滑等導致轎廂突然墜落事變
5.保險鉗。為了防備由于吊重鋼絲繩斷裂。應在轎廂上拆卸能同時切斷控制電源和使轎廂停止下墜的保險鉗。沒有保險鉗的轎廂不可乘人或帶人。如是簡易升降機,應有防備人有轎廂內裝卸貨品時轎廂突然墜落的保險裝配(保險停止銷等);凡三層以上(含三層樓)乘人或帶人升降機.
6.限速器。為了防備行駛速度逾越正常速率。應裝速度控制器(二層以下(含二層樓)可不裝)這種機構個體與保險鉗聯成一體;乘載廂進出口應裝安全門。公共場合、家屬宿舍和有易燃易爆物的場所等使用的升降機.
7.舞臺設備保險門。為了防備人員頭、手、腳伸出井道和物件墜落豎道。其豎道門應是封閉式,其轎廂應是滿門,井道(廳門)不低于1.8米高;應在豎道門上和乘載廂門上拆卸門電開關
8.門電開關。為了防備由于豎道門、乘載廂門、轎頂門未關而發生事故。;應在豎道門和乘載廂門上(二個以上門)裝配門聯鎖。
9.保險接地裝置。為了防備因電器設備破壞。電器裝備的金屬外殼和升降機的金屬結構上,應裝保險接地裝置,接地線操縱多股電線,不可隨便把持中性線算作保險接地線使用,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;可切斷升降機控制電源。
10.限速鋼絲繩開關。當限速鋼絲繩脫扣或斷繩時。使升降機不能開動。